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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 整合办公室、行政装备、文秘档案、财务管理、督察等职责,设立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等工作;负责微机网络等信息化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后勤管理及审务督察等工作;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政治部 整合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老干部职责,设立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人民法庭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负责干警的工作考核、表彰和评先创优工作;负责干警的晋职晋级和工资调整;负责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两法官协会工作。 三、立案庭(挂诉讼服务中心牌子) 整合审判管理局、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诉前调解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技术室的职能,设立立案庭,挂诉讼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本院的信访工作;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案件速裁等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工作与信访工作;负责本院受理案件中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的对外委托工作;负责与提供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整合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的职能,设立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五、民事审判一庭 整合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的职能,设立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权、房地产、劳动争议和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案件; 办理生命权、健康权、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办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损害赔偿、特殊侵权等纠纷案件;办理以上同类案件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 六、民事审判二庭 整合商事审判第一庭、商事审判第二庭的职能,设立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合同、票据、知识产权、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清算与不当得利等纠纷案件;办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办理以上同类案件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分配的其他案件。 七、行政审判庭(挂综合审判庭牌子) 整合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的职能,设立行政审判庭,挂综合审判庭牌子。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提出有关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审判上级法院以及本院各类再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八、执行局 整合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局办公室的职能,设立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等。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整合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新闻信息科的职能,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主要职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司法统计、审判委员会会务等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加强与省、市、县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拓展法院文化建设和宣传阵地等工作;负责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等工作。 十、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警卫法庭、押解、看管人犯,协助和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负责维护院机关的秩序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听从上级法院统一指挥调度,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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