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悬赏公告,让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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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 ||
执行悬赏是人民法院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通过申请执行人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信息,借助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并在线索查实后向举报人支付奖励的执行措施。近日,巨野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团干警通过发布悬赏公告,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了三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基本案情 李某与毕某、杨某、宋某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是房租3000余元、货款1500元、修车费1560元。三案件经法院判决生效,但李某迟迟未履行。于是,三原告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收案后,法官首先对李某名下的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并冻结了其名下银行、微信和支付宝等账户,经查,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李某履行生效判决,结清欠款,并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但李某并未履行法定义务,也未及时结清欠款。于是,法官对李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措施,并将限制高消费情况发布在巨野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等新媒体平台。 不久,李某在网络上看到自己的失信信息,其和家人都感到很丢人,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将积极配合履行义务。在公告发布不久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履行义务。 执行结果 至此,三起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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