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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90%羊绒大衣,虚标成分?法院这样判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9日

  资深网购达人小杨

  这次遇上了“成分虚标”

  精心挑选的网店

  下单前又仔细确认商品成分

  “羊绒含量90%”

  没想拿到货

  经过检测,聚酯纤维100%

  她能要求退货赔偿吗?

  近日,巨野法院柳林法庭法官谷训山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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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杨女士在被告王某某经营的某女装店铺咨询店铺展示的双面羊绒大衣女中长款新款是什么材质的,店铺客服回答“羊绒”,又咨询“羊绒含量多少呢”,店铺客服回答“90”。咨询后,原告在该店铺购买双面羊绒大衣女中长款三件,每件实付款975元,共计款2925元。原告收到货后,商品标签成分标注为:100%聚酯纤维。原告委托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面料纤维含量为聚酯纤维100%,原告支付检测费180元。后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承担商品检测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涉案商品在店铺展示的标题为“双面羊绒大衣”,且在原告下单前与被告店铺客服沟通,被明确告知案涉服装羊绒为90%,但经检测面料纤维含量为聚酯纤维100%,可以认定被告在出售案涉商品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原告购买,其行为构成欺诈。因此,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购物款2925元并三倍赔偿8775元,法院予以支持。原告杨某某对商品检测支出必要合理费用180元,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商品检测费180元,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一、被告王某某退还原告杨某某购物款2925元并三倍赔偿原告杨某某8775元;

  二、原告杨某某退还被告王某某案涉三件女中长款大衣(如原告不能退还货物,则应按购买价格折抵购物款),退货产生的运费由被告承担;

  三、被告王某某支付原告杨某某商品检测费180元。

  法官提醒

  网络平台购物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消保法的宣传普及和消费者维权成功率的上升给广大网购消费者带来了信心。本案中,被告王某某经营的服装店作为商事主体,理应秉持诚信原则,依法依规从事销售经营。商品购买界面中的面料成分、含量的标注系销售者对消费者做出的质量保证,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虚标成分含量,构成欺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网络购物遇到纠纷,在积极维权的同时,亦要在维权成本与收益间进行考量,尽量避免产生额外的高额支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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