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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丨《人民法院报》: “法庭真会'解疙瘩'!”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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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我说呀,这法庭是真会‘解疙瘩’!”近日,在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刚拿到撤诉书的李某回头冲着老张感叹道。

  夕阳把两人影子揉在一起,远处传来孩子们的嬉笑声——小张搭着小李的肩,碎了的眼镜早已换成新的;小李手写的道歉信,被小张折得方方正正放进了书包,倒像是揣着个稀罕物。
  法官董滕飞望见这一幕,不由想起3天前调解室里剑拔弩张的场景。
  老张攥着病历本:“我儿子眼镜碎了,头上肿着包,住院6天,5300元,一分不能少。”
  老李揣着医院的缴费单,后背汗湿了一片:“饭钱路费都是我掏的,就5000元,多一分没有!”
  这是一起普通的未成年人纠纷案:初一学生小张撞倒了小红,小李为帮小红“出头”打了小张。公安机关因小李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小张便诉至法院向小李索赔1万元。
  法庭调解了5次,却卡在这最后300元上。
  “法官,他这不是讹人嘛。”老李急得直拍桌,“当初在派出所,俺就带着孩子去查了,医生说没事,他们偏要住院……”
  “没事?”老张猛地抬头,“我儿子疼得睡不着,住院观察有错?你们就是不想担责!”
  董滕飞稳住两人,笔在调解记录上划着。她记得老张私下说的话:“我要的不是钱,是想让孩子知道,爸能给他讨回公道。”而老李每次来,都说:“孩子知道错了,可不能被这么逼。”
  开庭那天,双方吵得更凶。老张把5300元的数字圈了又圈,老李梗着脖子:“就5000元,多一毛我立马走!”
  书记员小声问:“这可怎么办?”董滕飞目光落在角落里抠指甲的小李身上。
  她恍然想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侵权案件培训课上讲的一段话:在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虽然判项中不能要求未成年人承担道歉的义务,但调解中可以鼓励施暴者以私下道歉的方式进行。
  董滕飞清了清嗓子:“小李,知道自己错在哪吗?”
  小李低着头,支支吾吾说道:“不该打人……”
  “那你愿意给小张写封道歉信吗?”董滕飞递过纸笔,“就当补上这300元,行不?”
  老李愣了愣,突然拽过小李:“写!必须写!错了就得认!”小李捏着笔,手直抖,老李在旁念叨:“把对不起说清楚……”三易其稿,信上终于有了工整的字迹:“小张,对不起,我不该打你,希望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老张展开信纸,看了又看,忽然红了眼:“这信,比300块钱金贵。之前我也急了,住院是想查仔细些。”
  老李忙着接话:“俺也不对,没教好孩子。”
  签订调解协议时,小张把道歉信塞进书包,拍了拍小李的胳膊。两个孩子没说话,却都笑了。
  董滕飞望着此刻路上相携而行的身影,忽然明白:最好的判决,从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让矛盾化开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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