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巨野法院干警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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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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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扬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其中,巨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静超被评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理念筑基,擘画环资司法新蓝图
作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巨野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准指导下,围绕“麟护青绿”品牌,深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领域。在强化“恢复性司法”“预防性司法”理念方面,创新设立“生态修复资金账户”,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判决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用于受损生态环境治理;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清单”,对可能造成环境损害的企业提前介入,发出司法建议。在构建全流程协同机制上,组建专业化环资审判团队,实行“立审执”一体化办理模式,通过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建立类案裁判指引等方式,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各环节专业化水平。此外,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新路径,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签订协作备忘录,建立青龙山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基地,构建起“党委统筹领导、政府全面主导、司法强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全程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格局。 多维发力,织密生态守护法治网 巨野法院一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护绿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快立、快审、快判”绿色通道,对重大环境犯罪案件优先审理,形成强大震慑。另一方面通过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环境民事纠纷,引入环保专家、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打造“法院+环保组织+社区”的纠纷化解模式。此外,还依托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宣教基地等特色举措,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在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选取典型环境资源案件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审判;组织法官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开展“绿色司法大讲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打造青少年环境法治教育基地,通过VR模拟生态破坏场景、法律知识互动问答等形式,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硕果盈枝,彰显司法为民担当力 2024年下半年以来,巨野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上成果显著,累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8件,其中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63件,通过“生态修复令”促使被告人补种树木2000余株,缴纳生态修复金80余万元。开展环资巡回审判、普法活动20余场,惠及群众超3000人次,发放环保法律宣传手册5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起“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法治氛围,有力彰显了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担当与作为,相关经验被省级媒体多次报道,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样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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